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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行業話養老:最高檢警示虛假訴訟騙取養老金風險
返回 > 來源: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局 時間:2024-06-20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檢察機關辦案發現一些違法行為人通過虛假訴訟、虛假勞動仲裁騙取套取養老保險金。
一、借助民事虛假訴訟或虛假勞動仲裁來實現“補繳”養老保險目的
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要求,辦理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須有法院、審計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或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一些違法行為人受利益驅使,通過虛構勞動關系進行虛假訴訟,或利用虛假勞動仲裁申請確認虛假勞動關系,以滿足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的既定條件,進而獲取本不應由其享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二、違法中介“職業化”參與甚至形成產業鏈
所謂“中介人員”為謀利,與違法行為人惡意串通,幫其尋找“虛構勞動關系”目標單位,偽造工資條、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為實施虛假訴訟或虛假勞動仲裁出謀劃策。有的直接參與、充當虛假訴訟的當事人,甚至勾結有關人員進行非法操作。
三、社保領域虛假訴訟或虛假勞動仲裁易衍生刑事犯罪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保基金,情節嚴重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主要包括虛假訴訟罪和詐騙罪。
社保基金是老百姓的“養老錢”“保命錢”。補繳養老金參保應符合相關政策要求,任何借助虛假訴訟或虛假勞動仲裁確認勞動關系的形式參保繳費、辦理退休、領取退休金等行為,均屬于騙取或套取國家社保基金的違法行為,一經查實,除清除繳費記錄、沒收補繳款、退回已領取的社保金外,還將受到行政處罰甚至刑事制裁。廣大群眾切勿輕信“代辦代(補)繳社保”等“非法中介人員”之言,更不要虛構勞動關系、參與虛假訴訟或虛假勞動仲裁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