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購、贖回業務的辦理時間
在分級運作周期內,惠祥A份額自分級運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個月開放一次,接受申購與贖回申請(第4次開放期不開放申購,只開放贖回);其中每個分級運作周期內惠祥A份額的前3個開放期既開放贖回也開放申購,開放期為每個分級運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個月的對應日(如該對應日為非工作日或該公歷年不存在對應日,則為該日之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及其前一個工作日,其中該對應日的前一個工作日為贖回開放日,該對應日為申購開放日;每個分級運作周期內惠祥A份額的第4個開放期只開放贖回,開放日為分級運作周期到期日。在分級運作周期內除惠祥A份額的開放期以外的時間本基金不接受惠祥A份額的申購與贖回申請。
根據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規定,惠祥A份額的第1個申購開放日為2015年2月27日,贖回開放日為2015年2月26日。此次惠祥A份額申購、贖回業務的辦理時間為對應開放日的交易時間。
3 日常申購業務
惠祥A份額在代銷機構或基金管理人網上交易系統的首次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追加申購的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1,000元;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的首次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100,000元,追加申購的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10,000元。各銷售機構對最低申購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4 日常贖回業務
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將其全部或部分惠祥A份額贖回,單筆贖回不得少于100份。某筆贖回導致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某一銷售機構全部交易賬戶的惠祥A份額余額少于1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權將該基金份額持有人在該銷售機構托管的該類基金剩余份額一次性全部贖回。各銷售機構對贖回份額限制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1)惠祥A份額的贖回價格以惠祥A份額的贖回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基準進行計算。
(2)本次開放日,所有經確認有效的惠祥A份額的贖回申請全部予以成交確認。
5 基金銷售機構
5.1.1 直銷機構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68號2905-2908室及30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68號2905-2908室及30層
法定代表人:黃鵬
電話:021-68419518
傳真:021-68419328
聯系人:曾智勇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9788(免長途話費)或021-38789788
公司網址:rqpqbo.cn
(2)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58號1號樓F218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158號1號樓F218
負責人:李想
電話:010-66493583
傳真:010-66425292
聯系人:鄒意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9788(免長途話費)
公司網站:rqpqbo.cn
5.1.2 場外代銷機構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浙江)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杭州數米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長量基金銷售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深圳眾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財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澤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諾亞正行(上海)基金銷售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萬銀財富(北京)基金銷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順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及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
5.2 場內銷售機構
6 基金份額凈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后,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工作日的次日,通過網站、基金份額發售網點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前一工作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基金份額累計凈值、惠祥A份額和惠祥B份額的基金份額參考凈值以及各自的基金份額累計參考凈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本公告僅對惠祥A的第1個申購開放日即2015年2月27日、第1個贖回開放日即2015年2月26日,辦理其申購、贖回業務等相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查閱本基金管理人2014年8月13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本基金管理人網站(rqpqbo.cn)的《中海惠祥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和《中海惠祥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
(2)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個分級運作周期內,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劃分為惠祥A份額、惠祥B份額兩級份額,兩者的份額配比原則上不超過7:3。惠祥A份額自分級運作周期起始日起每6個月開放一次贖回和申購,但分級運作周期內第4個開放期不開放惠祥A份額的申購;惠祥B份額自分級運作周期起始日起每一年開放一次申購和贖回,但分級運作周期到期日之前一個工作日不開放惠祥B份額的申購和贖回。除開放日(或開放期)外,兩級份額在分級運作周期內封閉運作,且不上市交易。本基金在扣除惠祥A份額的約定收益后的全部剩余收益歸惠祥B份額享有,虧損以惠祥B份額的資產凈值為限由惠祥B份額承擔。
(3)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分級運作周期內,在分級運作周期起始日每6個月的對應日(如該對應日為非工作日或該公歷年不存在對應日,則為該日之前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將對惠祥A份額進行基金份額折算,惠祥A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調整為1.000元,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惠祥A份額數按折算比例相應增減。惠祥A份額的基金份額折算日與惠祥A份額的前3個開放期內申購開放日為同一個工作日,與惠祥A份額的第4個贖回開放日為同一個工作日。
具體的折算方式及折算結果見基金管理人屆時發布的相關公告。
(4)根據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約定,惠祥A份額獲取約定收益,其收益率將在每個分級運作周期起始日及每個申購開放日設定一次并公告。本次的惠祥A份額年約定收益率將根據本次申購開放日,即2015年2月27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并執行的金融機構人民幣1年期銀行定期存款基準利率進行計算,利差的取值為2.0%,該收益率即為惠祥A份額接下來6個月的年約定收益率,適用于該申購開放日(不含)到下個申購開放日(含,若為分級運作周期最后一個開放期的,則為該分級運作周期的到期日)的時間段。計算公式如下:
惠祥A份額的年約定收益率(單利)=1年期銀行定期存款基準利率(稅前)+利差(2.0%)
(5)有關惠祥A份額本次開放日開放申購、贖回的具體規定若有變化,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6)投資人可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的網站(rqpqbo.cn)或客戶服務電話(400-888-9788)了解基金開放申購、贖回及份額折算業務的詳情。
(7)投資人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并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判斷基金是否和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
(8)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6日